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学历:大学本科。
学位:理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具有良好的数学素养,掌握信息科学和计算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受到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能运用所学的知识和训练的计算机技能解决实际问题,能在科技,教育和经济部门从事研究,教学和应用开发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主要学习信息科学和计算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打好数学基础,受到较扎实的计算机训练,初步具备在信息科学与计算科学领域从事科学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及设计开发有关软件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和知识能力:
1、有扎实的数学基础,掌握信息科学和/或计算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熟练使用计算机(包括常用语言、工具及一些专用软件),具有基本的算法分析,设计能力和较强的编程能力;
3、了解某个应用领域,能运用所学的理论、方法和技能解决某些科研或生产中的实际课题;
4、对信息科学与计算机科学理论、技术及应用的新发展有所了解;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研究的软件开发能力。
课程结构:
主干学科: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主要课程:数学基础课(分析、代数、几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数学模型、物理学、计算机基础(计算概论、算法与数据结构、软件系统基础) 、信息科学基础、数值计算方法、计算机图形学、运筹与优化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生产实习、科学训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劳动、军训等。
本专业课程由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和时间性教学环节(必修)组成。
必修、选修课程所占比例列表
| |
合计 |
必修课 |
限选课 |
任选课 |
学分 |
240 |
121 |
63%
|
30
|
14%
|
89
|
23%
|
学时 |
3774 |
2132 |
56% |
556 |
15% |
1086 |
29% |
注:此表不含实践性教学环节 。
公共课、专业课和实践性教学环节占比例表
| |
合计 |
公共课 |
专业课 |
实践课 |
学分 |
168 |
57 |
34% |
95 |
57% |
16 |
10%
|
学时 |
2806
|
1058
|
38%
|
1748
|
62%
|
19周 |
|
课程设置:本专业的课程体系由公共课类、数学与应用数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教育技术理论类及实践教学类,共五大类构成(参 见课程设置基本框架结构图)。
具体设置的课程为:公共基础课(12门):马克思主义哲学原则、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形势政 策教育、大学生思想品德修养、法律基础、英语、体育、大学语文、文化素质及人文社会科类。数学与应用数学类(27):数学分析、数学分析续论、高等代数、高等代数续论、近世代数、解析几何、微分几何、高等几何、拓扑学、几何基础、普通物理、常微分方程、数学物理方程、复变函数、实变函数、泛函分析、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算方法,离散数学,数学模型,数学实验,初等数论,组合数学,线性规划,图论,多元统计分析,西方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13门):计算机应用基础,程序设计与算法语言,数据库,数据结构,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软件工程,计算机组成原理,汇编语言,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与分析,多媒体与cai,计算软件,近代密码学。教育技术理论类(11门):教育学,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数学教学论,数学方法论,初等数学研究,中学数学竞赛,数学史,数学教育研究选讲,信息技术教学论,教育统计与测量。 实践教学类:教育实习与教育调查,教学见习,毕业论文(或社会调查),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军政训练,劳动。
附:课程设置基本框架结构图:
修业要求与修业指导:
学生修业实行学分制管理,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可提前或延后毕业。按照培训要求, 本专业学生毕业应修满172学分,并且分别在“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本科)专业教学计划 进度表”中所列的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和实践环节中取得相应的学分。各类课程应修满学分如下表。
各类课程中学生应修满学分及所占比例表
|
合计 |
必修课 |
限修课 |
任选课 |
实践环节 |
| 学分 |
172 |
72.7% |
125 |
10.4% |
18 |
7.0% |
12 |
9.9% |
17 |
| 学时 |
2742 |
80.3% |
2202 |
11.8% |
324 |
5.9% |
216 |
2% |
20周 |
学生完成规定的课程,符合国家学位条例及学校有关学位规定要求的,可获得理学学士学位。
1、 学生必须修完教学计划中所有必修课并取得相应的学分。
2、 学生必须在教学计划所列的限选课中修完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按专业方向确定的限选课,专业方向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改,
考试不及格须重修。
3、 学生必须在教学计划所列任选课中取得相应的学分。其中,必须在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中国的文化概论”、“书法”及其它人文社科
类课程中至少取得6学分。任选课考试不及格可重选或改选其他课程。
4、 学生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可获得奖励学分,此学分可代替任选课学分。
5、 实践性教学环节为必修,学生必须完成并取得相应的学分。
6、 本专业学生在教育实习前应取得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并完成硬笔字(钢笔字、粉笔字)、试教实践的训练。